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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錄自《聖苑季刊第五期》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三日出版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大智本行-智之平等觀   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作者 祥雲

何謂平等?應是無高低、深淺之別方可謂之平等,然而人在此世界上其所可見者,並無絕對之平等可見,且無可見之平等,若無「智之直觀」即無法顯現。因而智之平等觀,在人之生活層面而言,即是一事實之真,亦是一價值之真,有此認識為智之平等觀,然後方能加以對「平等」之觀察。

 

若云可見之平等既然無絕對之可見,即應在無可見之事面中,加以觀察此一平等之事實。因人在天地間之地位,在賦予永恆之平等上,與天地之演化並無分別,天地雖然處於演化之主導,但若無人之存在,即是一死寂之演化,因人乃是肯定演化之主要者,因而可以言之,人在天地間之地位乃是一平等之存在。

 

然而在無形之平等觀,又何以為之?即在於「事實之真」與「價值之真」中加以理會。此會通之由,如時間在人之生活中一切,皆以同樣之時刻給與一切活動。因無論人在政治或社會上、經濟上甚至個人之才能、體質等,皆在不平等中,只有時間可以供與不同等之人於同等之時間,從事演化其在政治上或社會上、經濟上所擔任之角色,至於如何去演活此種角色,即在於人之智覺如何加以分別。

 

然一旦有此分別,即平等之論不存,因智之覺行,若在人的生活中並無平等可言,只有在精神層面之思考上,方有平等之觀察可言。因人無論處於任何環境,皆可以自由思考,有此無分別之自由思考,故其價值觀乃可以現。何謂智?應是運心之思考成就,此一成就即是智之作用,亦即有此能力加以分別、觀察「事實之真」與「價值之真」者。因而智之形成必然是知性主體之成就。有此認知,方能在無平等之可見中,觀察平等之存在。

 

平等觀之智慧,若在個人之世界觀中,認識人所處之地位,同時為知性主體之八識中之自我觀。即此八識之自我觀,即是我見之存在,亦即是知性之主觀。若無透過客觀認知,即此主觀之「我見」,是無法由客觀轉入「無我見」,而無法觀察平等之事實。因此必先消除我見之存在,進入無我見之境,方能達至觀察之地位。然而八識之我見,除藏識之「阿賴耶識」,其他七識乃和六塵有關,因而必須返七識,再加以觀察,方能見其效。

 

如何方可在六塵透過六根,而使我見成為無我見,此即是智之作用,亦即須由智之心思成就此一智之作用。因而返七識之作為,應是一「轉識為智」之作用,此一轉識成智之過程,即是如何認識事實之真、如何認識價值之真。人之世界觀,乃是肯定現實層面之存在,故在現實上皆以正面視之,而隱藏於現實背後之負面作用,卻無法分別。因而現實之作用在六根之感覺上,乃是知性之認知來源。

 

有此認知,故六根之應用,乃在七識中成為對象之認知。返七識,即是對此認知加以負面之觀察,亦即由現實中觀察負面。如人在造車、行車,皆求其平穩及其速度,而無法顧及空氣之污染。同理,此現實層面之求得,可在反面之空氣污染中產生壽命之損失,因而在現實上之負面,若無法理出,此平等觀即無法顯現,因而轉識成智,仍然是必須者。

 

智之運用在現實上之轉識成智,何以無法使六塵與六根和合,而成為感覺、知覺之一智,使現實之正面與隱藏在背後之負面作用同時能一致,使此一「七識」應用達於平衡,而得無我見之觀察?此一事實,乃是人之感覺對象,非以物之本來為其對象,是取此一物之現實為對象而致。因物之感覺,乃是知性主體之主觀,而物之本來是客觀,因而其存在,若依主觀之認知,即此感覺作用只是幻情所生之影而已,何以故?

 

如人對無常之認知,皆以為功名、利祿、富貴之存在乃是一無常(因生不帶、死亦不帶故也)。若以返七識為其認知,即此轉識成智之觀察應用,即可以見出功名、富貴並非無常,而是永恆,何以故?「功利」若以現實加以觀察,即是無固定主之無常,若以事實之真與價值之真加以觀察,即此無常乃是永恆。例如孔子之不朽、文佛之留傳,皆在此一事實之真中、價值之真中。而孔子之功利、富貴,文佛之功利、富貴,豈非全在此一事實之真與價值之真中顯現,故無常者,應是人在六塵中之幻情之影,若求出事實之真與價值之真,即此功名、富貴皆不在無常之中。故無常者,應是六塵為七識所幻情之影,其所投射而成者。

 

是以,此一幻情謂之妄想。人之妄想,乃透過六塵、六根之合而成為連鎖作用,此六塵和六根之連鎖反應,即是相續之認識問題。此認識,若由妄想之連續即成為物之本來。由感覺之觀察而成為感覺之對象。然而事實之真,卻是物之現象,本來之物在感覺上,其認知對象乃成為錯置,亦即成為妄想。因而對象之認知應以智覺為認知,因物之現象乃是所見之相,只是感覺之對象而已,並非是物之本來。因此智覺之對象方是物之本來,若在智之觀察下,此一物之本來,方能在感覺中成為事實之真與價值之真。

 

有此認識,故知性乃是一「能見之心」。因相續之感覺在所見之相中,能以此能見之心加以觀察,故可以成為內在之靈感,因而智覺乃生。然而所見之相在感覺之認知即是人之欲望,有此欲望之存在,故事實之真即無法透過能知之心,而成為價值之真。直覺是靈感之作用,欲望若成就感覺而無法成就智覺,即「能見之心」難有其功能。

 

因此認知經驗,即成為現識之積住作用,如人之飲食若無消化,則飲食即成為胃之障礙。經驗之知亦然,知性之主體若被經驗所積住,其思惟即被感覺所局限而無法消化,因而產生智慧障礙。若智障成立,執著即難免。知識之積住,是消化不良,其對治之方法,乃在飲食正當,即感覺對象應是現相之欲求,而智慧之對象,應在於物自身,才可由是而成為平衡。

 

是以智障之消除,乃是「事實之真」與「價值之真」所顯現之路,亦即絕對之平等觀之應用。因而必須由平等觀之智慧產生其功能,方可達至此一無我見之實。平等觀,乃是由「轉識成智」方可達至,而轉識成智即須返七識之我見方可。此即如「知假非假」,因假者乃一妄想,即感覺所見之幻情之影。若知幻情之影乃是非實,即可由此而知假。然而,此假若在「能見之心」之內在心靈觀照下,即此一幻情之影,亦是一事實之真,因而可以知假非假,故可以由此「破假入空」,如由感覺之路入,由直覺之路出。因而可以說,由人之欲望入,而由人之心靈出,如此可以破假入空。

 

此一破假入空,若因停滯,即此一空之認知成為真空。如修者,在其道上自認貧道,而成為真實之貧道,不知富道為何物?因而不能停住於,而必「知空非空」,破貧道入富道。

 

人之具備者與天地同,地位既然與天地同,即天地之富乃是人之富,何有貧道可言。因而當須認知「空非空」,亦即由心靈之路復入,由欲望之路再出,此再出,即感覺認知之對象會因而轉變。原來之物之現象,乃成為事實之真,原來之心靈,即成價值之真。此平等觀之理已理出,其路可以明顯產生指標,故可以任由運行,是可以知見之「平等觀」。

 

然而雖有其理路,卻尚感欠缺何物?此即是「覺行」。理路出即是明理,卻仍欠覺行,因欲求達至「無我之平等觀」,必須「空、假」共破,有此互用之共破,方有「覺行」而達至平等觀之顯現,妄想、智障方可消除,而成為事實價值之真正富有者,此即「智之平等觀」。

 

(取材自雲宮北堂)

(2015/02/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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