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本文錄自《聖苑第九期》民國八十年十一月廿日出版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大智本行-智之輪迴觀   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作者 祥雲

思惟者,認知也。然認知乃是認知心之能知謂之,亦即識心之作用。此即是先天唯識本能,與後天之經驗過程之累積為其積集之結果。因此思惟之內容乃是一需要為之,亦即人生畢生之內容。人生因有此內容,故方有活動與表現,是以先天思惟本能,若依於唯識含因,即此含因之觸緣展現,即是識神之投現,因此思惟乃是識神投現方有之。然而識神在未展現緣起之時,乃是一唯識本能,而投生展現後即成為識心之能知,亦即認知心。

 

以此言之,即認知之思惟對象,即是識心內容之展露處;亦即後天之積集,乃是依於此而成就識心之活動力,因此識心之活動由於經驗累積而成為人生之必然。然而此一先天本能在認知過程而言,乃是一積極之行為。其表現所以積極者,乃是由於識心之本心乃是一攀緣傾向之存者,而其所以含緣者,乃是依於種子之輪迴。是以薰習之過程乃是依於此積極之活動力所然。

 

由於識心本心之表現,乃無主體可把握,而主體之所以不能把握者,乃是因其依於識心之性向。而其性向在外在之攀緣過程,乃是一備觸之存有,因其性向變化,故是一難以捉摸之存在。依此而展現之識心,若欲加以把握其主體,乃是不可能之事。因此唯識本能之表現,若依於思惟主體,即其變化不定乃是難以成就欲求之因。其實唯識本能在識心之內容而言,乃是一生理欲求之滿足,亦即依於生理需要言之。然而生理需要與欲求乃是人生之生活內容。

 

依此而言,即識心之內容在人生之過程而言,乃是畢生之事。是以一生之過程即是思於生理欲求之過程。若因此而謂思惟只是一生理欲求之性向,雖無不可,但乃是停於現實需要言之。若以脩習之過程言,即人生之生理欲求亦是一經驗之累積,依此即識心之內容亦是一經驗之內容,因此其活動力乃是以生活內容為對象之理解過程。生活內容若為識心活動之過程,即理解乃是一推理與判斷之實然作用,亦即此一理解力,乃透過思惟作用之認知而得推理,然後方下判斷為依據。因而識心之活動即是思惟過程之活動。

 

若然於此,即思惟之認知對象在經驗累積而言,乃是識心對象之「主伴相即」主體者,乃是思惟對象與被思惟之主體反對相之思惟而言;亦即「彼」為對象之認知,即「彼」乃是識心之表現對象。若對象之認知對象為主,即「主」乃成為對象之彼,故可以謂「主伴相即」。認佑主體若相即,即主伴乃是性向相同,亦即彼此之性向相同、興趣同一。有此相即,故趣向相同者,可以類聚,此類集之數向謂之六聚,亦即六道之變化,此即是世間相之六聚實然。此乃是思惟性向同具,此內容、此活動,具此表現之結果。因此性向之投合,即集聚於同一類集,即此一集體群為,即是社會同一體系之活動。是以思惟之性向若上升,即類集之道亦同可上升,其所以能提升者,乃本心之內容活動表現過程之實然具體化之結果。

 

若識心之趣向達於此一實然,即識心之功能在認知下顯現其價值,亦即其創造價值,乃在於思惟之實然所然者,由此而使人生有限能創造生命之無限價值。在如此之實然中,識心之功能產生作為,即識心之活動力,乃透過創造性之結果而達於意義之釐定,此即是由理解與推理判斷有其正確所然者。若以此而觀,即生命之有限性,在思惟之內容得到充實,即其成就乃是識心對象「主伴相即」之所然。因而其所集中之識心,即是相即須要之集中對象,此即是識心功能之表現。因為認知本心,即是難以把握主體之事實,而此一主體若能因性向之提升,而促使生命之意義有其創造性之發揚,即人生之有限仍然成就無限,亦即生死觀念因其時空觀念之改變而得變化。有限之所以能成就無限者,乃是一觀念變化之過程,此一變化即是識心功能之性向轉變,亦即由脩習所然之轉變。有限之所以能成就無限者,乃是一觀念變化之過程,此一變化即是識心功能之性向轉變,亦即由脩習所然之轉變。因此識心之活動能力促使識心之變化謂之轉識,亦即由有限之人生過程作一轉識成智之作為,使有限成就無限,此即是由於觀念之改變所然者。

 

因此觀念之能改變,即是思惟本心變化之所然,若以此而觀,即思惟之主體在難以捉摸之中,仍然可以促使其改變,此一能力即是識心活動能力之提升,亦是轉識功能之主要作用。

 

有此認知,故識心之表現乃可為主導作用,亦是一控制之作用,此一主導與控制即是人之行為理性,識心若透過唯識本能,而使識神活動在主導理性之下,即此一主導乃是識神與經驗之表現,此即是識心之集知,亦即集中對象認知之肯定。因此主導之作用,若歸於理性,即性向之提升乃因而促成良性循環。是以六聚之能力與六根之生理欲求,皆能投合於理性良知之下,故可控制行為。行為若可控制,即此一識心之作用,乃可成就智慧,亦即識心之內容乃可幫助知覺呈現真實。有此識心之助向,故知覺分判方能正確。是以識心在思惟而言,即是一活動之集中作用,亦是使對象之認知能在分判其內容之真實,與知之活動能力之準確性,及其表現事實之依據所在。

 

由此而觀,即識心之內容充實,即是成就智慧之過程,亦即成就智慧乃是依於伴隨之實際。識心之內容若難以伴隨實際,即表示其所言、所習皆為空性,亦即是一戲論分別而已。識心之活動若以伴隨實際言,即其「主伴相即」乃是一如實之相即,而依於此之識心表現,即是轉識之過程。是以伴隨實際,乃表示行為實踐,亦即有實質之參與轉化過程,由此所成就之智慧方謂如實之智慧。因而唯識本能之薰習,方有成就之聚集,亦即良性循環之實質作用。有此薰習之過程,故識心之脩習方謂如實,若不然皆是空談戲論之實,何有作為。

 

因此可見實質之伴隨作用,方是脩習之如實,脩習能如實可謂如實智,此即在於脩習之實質功效。因為有如實智,即其應用與緣用在一切法中,皆可應行如如自在,亦即在世間相之每一事物皆可通然而用。不論緣用何處,皆有如實之實效,此即是如實智之呈現如實,亦即智慧成就之真實。

 

有此實然之效,方能呈現識心之本來,亦即存有之展現。思惟之本能本即是識心,亦即識神之投向,因而可謂法性相比。存有之展現即是法性相比方展現,亦是真性之展現。是以存有之本體,即是識心之本體。有此展現之內容,故六聚之類聚方能屬於善道,亦即三善道之天人界,此即是六聚本來之法性相依、相即。相即如如,主伴方為彼此對象之提升而提升,亦即「相即作用」之提升。此即是識心活動之主導規則。

 

然而識心之活動在法則之建立而言,即是一解脫之安立。識心對象之認知在解脫而言,乃是一智慧成就之實然。因而解脫之安立,即是法則之建立與執行,此即是伴隨實然之過程,因此方有法界緣起之緣用自如,法則緣用本身,即是攝法之功能,亦是識心之表現過程。因此攝法乃可無盡,無盡之過程,即是輪迴之本來。

 

因此思惟本身在六根對象之需求,仍然因生理欲求之無盡滿足可能,而薰習提升,亦即輪迴本來之提升,故演化之過程,乃可進化。有此認識,即知思惟本心在演化過程之地位,實然以唯識本能之造就,宇宙演化之本然,皆依於唯識本能輪迴轉化之事實,此即是本來之如如。佛性之轉化亦依於如是而得如如。

 

(取材自雲宮北堂)

(2015/02/23)

bottom of page